我市自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以来,分局在区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积极发挥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各级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分局将环境污染问题分为日常、一般、较大、重大四个种类。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发现的较大环境问题由二级网格上报一级网格,由一级网格交付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理完毕后,由一级网格向二、三级网格反馈办理结果;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由二级网格上报一级网格,由一级网格长请示区环境网格化监管总指挥同意后,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二、三级网格。
二是细化分工,合力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在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中,分局协调各有关单位,并与街办及时沟通,使环境网格化监管作用得以发挥。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层层夯实环境监管责任。为确保环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长安区制定出台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环保联络员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周密细致的刚性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