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副县长吴永平出席过期烟花爆竹销毁仪式,县安监局局长邓宏愿、县供销联社主任钱晓轩及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等陪同出席。
此次集中销毁的过期烟花爆竹,是2013年全市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清零目标,对蓝田县永兴公司实施关闭后剩余过期产品进行销毁,总价值21.5万元。通过销毁,一是彻底消除了烟花爆竹专储库的安全隐患;二是净化了蓝田县烟花爆竹市场,对蓝田县“双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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