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辖区医疗机构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12月23日下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辛家庙所对辖区17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培训及医疗机构“两档一承诺”建档培训会。
此次培训结合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管理办法》的特点,详细讲解了以下内容:一是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并禁止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药品;二是医疗机构需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三是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四是一旦发现假药、劣药,立即停用、就地封存,上报监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随后,对医疗机构“两档一承诺”建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档案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详细讲解了填表规范和要求,为建档工作按期完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这次培训和讲解,增强了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进一步确保了辖区群众用药安全。
辛家庙所执法人员组织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