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卫生室药房经营行为,夯实基层药品安全工作基础,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徐家湾所于近期对辖区村(社区)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共检查河址西、薛家寨等4家村(社区)卫生室,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卫生室存在药品与非药品混放、药品采购验收记录不齐全、经营场所卫生环境较差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规范指导,并对今后卫生室药房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出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按照GSP标准做好药品经营。二是要加强药品分类陈列管理。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药品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整齐有序摆放于货架。三是要做好药品采购验收工作。确保药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对到货药品逐批做好验收记录。四是要改善经营场所环境。保证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同时要能够监测和调控营业场所的温湿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