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碑林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2015年碑林区财政局对区药监局、区卫生局和区中医院等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被检查单位基本上都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碑林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开展的工作,但个别单位仍存在应采未采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这些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整改通知,希望碑林区其他单位也务必把握好政府采购政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2015-12-07 15: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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