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辖区1956年出生的农村籍退伍军人人员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切实维护好退伍军人的权益,按时让退伍军人领到国家给予的补贴,11月23日,任留街办对辖区1956年出生的农村籍退伍军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摸底统计,为后面的系统录入工作做好了铺垫。
对于符合条件的到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认定,必须符合四个必备条件: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即将颁布)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在认定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时,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并且以上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信息搜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的填写;附上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和农业银行卡的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