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全县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各镇(街办)、各部门上报的隐患,县政府决定对全县49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全县各镇(街办)、各部门一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要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及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落实整改。二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各镇(街办)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隐患按时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一线进行协调督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各企业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三要做好隐患治理销号。要对隐患整治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办,实时掌握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在隐患整改结束,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办理销号。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