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辖区大桶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大桶水质量安全,结合2014年国家食品药监总局、省、市食品药监局开展的“大桶水”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根据市食品药监局工作文件要求,从11月4日17日,临潼区食药局在辖区内开展第四季度“大桶水”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工作,主要针对国家、省、市监督抽检结果发现的大肠杆菌、霉菌、酵母等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问题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开展由区食品稽查队对抽检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各食品药监所负责抽检。截止目前,共对辖区西安市临潼区骊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等7家“大桶水”生产企业开展抽检,并及时送至检测机构,监督抽检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下一步,临潼区食药局将按照产品不合格处理办法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行为、召回产品、彻查原因并限期整改,用自身行动,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