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环保大检查文件要求,户县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环保大检查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成立机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成立了以县环保局牵头、各镇及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机构,由各镇及景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的排污企业进行检查。二是落实责任。县政府与各镇及景区管委会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全面开展检查。经检查,对个别镇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该局及时将结果上报县治污减霾办,并以治污减霾办名义将存在问题下发给有关镇,限时进行督办。同时,检查了8户非煤矿山企业,取缔2户小电镀作坊、1户群众反映强烈的木炭加工厂。下一步该局将全面扎实开展对其它企业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