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行政统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区财政局积极与地税局多次协商,扎实落实,10月20日实现全区统发人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代扣涉及4千余名行政供养人员,代扣税额共计6万余元。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牵头,于9月11日召开高陵区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培训会,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0月起即申报个人所得税工作,并积极联系地税软件工程师为我局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截止目前,此项工作开展顺利,基本实现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区财政收入做出贡献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