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近日,蓝田县安监局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了再检查。并要求企业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一把手”是企业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各项制度;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配置好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检测,确保达到标准要求,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四是加强员工教育培训。要对所有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让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增强安全意识;五是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建立隐患排查激励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