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共有中学35所、小学43所,义务段在校生人数初中9312人、小学7710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数46所,享受人数10361人。为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的身体健康,碑林区食安委办加大规划部署力度,加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相关部门下发了《西安市碑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监管的通知》,就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监管做出安排。要求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在各学校指定营养改善计划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问题食品不向学生发放。目前正在组织安排各中小学开展食堂食品日常安全自查。要求区食品药监局加强对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对学校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校园食堂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