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市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把审核审批关,遵循“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原则,前三季度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达2322.69万元。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将3152户、8501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累计发放低保金1474.9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990户、1858人,发放870.75万元;农村低保2162户、6643人,发放604.23万元)。
二是目前农村五保户共计245户、245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45.47万元。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706人次,发放救助金422.34万元。
四是对因火灾、房屋倒塌、死亡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109户发放救助金32.2万元。
五是向第一批符合大学生教育资助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农村计生困难家庭女孩39人,发放教育资助金25.3万元。
六是下发2015年春荒救济款20万元,救济群众2000余人。
七是验收2014年灾后重建户房屋建盖合格后,向72户群众发放灾后重建资金161.4万元。
八是向航空基地拆迁导致失地的农民群众268户、955人发放失地农民保障金41万元。
低保金、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教育资助金以及救灾救济金的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