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各企业按照整改指令制定整改方案,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五到位”。
二是对拒不进行整改单位,或未按照整改方案执行的单位,报请上级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业整改,对消防隐患整治不到位,资料不完善,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派专人负责监督各企业整改情况,并成立督导组,对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问题将严格问责。
四是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企业隐患分类表,隐患整改完毕后,企业提出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每月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并不定期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