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文物局【2015】132号《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9月28至29日,周至县文物管理所开展了节前辖区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检查工作。
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一)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古建筑内居民用火用电用水管理情况,安全巡查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二)消防安全和火灾隐患情况、日常巡查检查情况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存在乱搭乱建,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三)文物保护单位内宗教活动、燃香点蜡等行为是否规范。(四)按照文物管理工作的要求,逐一查找文物安全的各类隐患。
通过此次文物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预防了不安全事故发生,提高了文物保护员安全意识、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