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重点开展基层群众性矛盾纠纷、因城市拆迁和土地征收征用矛盾纠纷等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实现“三下降”,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二是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分析辖区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对矛盾特别尖锐、极易引发大规模群访事件的苗头,实行周报告制度。
三是在欧亚论坛和“双节”期间,进一步完善信息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控制。
2015-09-21 16:0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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