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潼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有关程序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市街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刻行动起来,在辖区内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摸底排查工作。
一是认真研读文件,严格把握特赦报请的范围、标准和条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定的符合本次特赦条件的罪犯包括下列四类: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不理的服刑罪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二是做好摸底、排查、甄别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查阅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进行摸排甄别。对档案资料不齐全的,尽快补充完整。及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特赦决定,使其准确知晓本次特赦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如本人认为符合特赦条件的,可依法提出申请。
三是按时上报排查结果。由专人将摸排甄别后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名单按时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