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特赦相关工作,马额司法所严格按照区司法局关于特赦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特赦摸底排查工作,对在矫的9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
9月17日上午,马额司法所接到区局的《通知》后,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中特赦的范围、条件,认真比对当事人基本信息、犯罪经历,查阅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法律文书,扎实细致的进行核查。通过摸排甄别,对符合特赦的1名社区服刑人员已上报区局审核。
此次特赦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特赦,特赦的四类罪犯是指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
(马额街办 汪显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