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健全完善防尘方案,与各建筑工地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
扬尘污染督查机制,实行施工单位约谈机制,充分发挥扬尘整治专项小组的职能,定期巡查各施工工地道路硬化、冲洗设备、裸露黄土及建筑垃圾的处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三是加大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加强道路冲洗保洁次数和渣土车辆的监管,对夜间出土工地无证施工、沿途抛洒滴漏、偷倒渣土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控,进一步改善道路污染情况。
2015-09-15 16: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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