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8月27日省、市治污减霾检查组抽查未央区部门政府机关食堂油烟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未央区治污减霾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排放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幼儿园)的自建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必须在2015年9月20日前采购安装到位,并投入日常使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必须定期进行设备清洁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并建立管理台帐备查。9月底前,未央区治污减霾办将协调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各单位食堂油烟治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安装使用情况、定期清洁维护记录等。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