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活动引导机制。大力开展市民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对街道内涌现出的文明市民、文明新事广泛宣传,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二是加大市容环境、城市管理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大公共设施和环卫设施投入,扩大保洁时间跨度,增加夜间保洁人员。
三是加强人大政协监督与舆论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不定期地对各村居、各直属部门单位进行抽查、暗访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文明行为、不作为的部门进行适度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四是建立督查、责任追究与表彰奖励制度。对街道文明办通报的问题,各村居及创建职能部门要按时办结,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街道文明办报告,逾期不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