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人民陪审员自律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该院的124名人民陪审员从此有了自主化管理的组织。据了解,探索人民陪审员自主化管理,成立专门的自律委员会,蓝田法院此举走在了全国前列。
根据蓝田法院人民陪审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人民陪审员自律委员会章程》规定,该院人民陪审员自律委员会是人民陪审员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一个自律性组织,接受法院的宏观监督和指导。其职责主要包括服务日常参审、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总结交流陪审工作经验、协助法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奖励等内容。
与传统的法院管控模式相比,“自主化”管理通过赋予人民陪审员自律委员会在陪审员日常管理、考核等方面一定的权限,强化其自我身份的认同感,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地位,使人民陪审员在参审时可以更自信地去发表意见、表达异议。(通讯员 薛永毅 陕西日报记者 程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