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辖区肉制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近期莲湖区食品药监局在辖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肉制品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检查,突出五个重点场所,即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检查中做到“四严查”,一是严查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持证情况,对无证照生产经营依法处理;二是严查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未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责令停止销售并督促整改;三是严查产品标识是否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对无QS标志、无标识标签以及来源不明的肉制品,禁止销售;四是严查生产中是否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品物质的现象,对违法添加及问题肉制品,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4家,小作坊7家,商场超市及集贸市场37家,餐饮服务单位600家,未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下一步莲湖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为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