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雁塔区52名新任纪检干部,经过为期一周的全脱产岗前培训,分别进驻辖区8个街道纪工委、9个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执纪问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省市纪委也就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具体安排。今年5月,雁塔区被确定为全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区县,这52名新任纪检干部正式上岗,标志该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实施。
雁塔区从2013年开始,便立足区情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向5个经济管理职能相对集中的部门和4个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的部门,分别派驻综合纪检监察组,通过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员分口负责,克服同体监督管不住、异体监督两张皮的问题,努力实现强监督与接地气有机结合。2014年12月,雁塔区对派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结合实际,完善思路,并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建设的新精神和新要求,提出全面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方案。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雁塔区按照整合基层力量,科学设置机构,选准配强人员,明确职能职责和监督权限,强化监督职能的要求,通过改革纪律检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纪检组织建设,实现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提供组织制度和体制机制保障。
目前,雁塔区已对全区纪检系统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全区纪检干部人员行政编制102个。保留8个街道纪工委,设专职纪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工委委员5名,明确2名专职干部。撤销现有10个区属部门纪(工)委,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向59个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组织。其中,保留法检两院纪检组,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独派驻纪检组,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4个归口派驻纪检组,做到派驻机构全覆盖。
各街道纪工委是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坚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工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派驻纪检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履行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区纪委负责。区纪委对派驻纪检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实行交流任职,人选由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考察任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考核、奖惩、培训、交流等事项,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按区管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干部的考核、奖惩、交流、培训等事项由区纪委负责。各派驻纪检组经费由区财政列支,人员工资、津补贴、业务经费、办案经费、办公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