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发[2015]51号)、《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公司“5.16”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市安监发[2015]56号)和《市安监局关于认真汲取山东石大化工爆炸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安监发[2015]65号)文件精神及“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认真汲取山西晋城“5.16”事故、山东石大化工“7.16”事故、天津滨海新区码头“8.12”爆炸事故教训,结合莲湖区实际,自7月20日至8月20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石油化工企业专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企业安全防治能力,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辖区加油站24座、储油库1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4家,发现隐患5项。对查出的隐患已及时建立台账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目前企业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中对中石油西库、西安经建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家市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单位由专家陪同进行了复查,企业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安全隐患已提前整改到位。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了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领域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排除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