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级文件《关于小额担保贷款催收工作的通知》安排,为了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回收工作,确保辖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处于良性、健康发展,近日,何寨街办全面安排部署辖区小额贷款到期资金收回工作。
一是逐个通知,逐个督促。街道业务科室对辖区涉及的17人,逐个通知、逐个督促。督促其担保人,在15个工作日履行担保承诺,承担担保责任,催促借款人归还到期贷款,或代其还款。
二是准确向上级汇报。如在15个工作日内不履行担保承诺,未还清贷款的,根据单位及个人担保证明和承诺,上报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向担保人单位发《停发工资告知书》,由财政局暂停发放担保人工资。
三是担保人在停发工资后15个工作日内仍未还清的,区财政局将担保人工资暂停发放,直接划入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账户,进行代偿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何寨街办 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