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开政策服务相关事项。将《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社区(村)宣传栏、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二是设立办事服务窗口。抽调两名工作人员驻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负责为育龄群众办理各类计生服务事项、政策咨询等服务。三是明确工作人员服务职责。落实首接服务责任制,对于首办责任单位和首办责任人不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及其造成的影响、后果,追究责任,保证业务办理效果。四是对办事过程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办理,送服务到家,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五是设立服务热线、意见箱、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促进人口计生服务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