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迅速掌握《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定,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食品安全法》和网络《权威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学习,并组织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工作职能相关条款的变化,以及应对措施。
会上,大家围绕新的《食品安全法》各抒已见,纷纷发表各自的见解,并就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迅速掀起学习高潮。全体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做到准确、熟练应用。二是更新监管思路,推进监管关口前移。要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深入解读,同时要更新监管思路,按照《食品安全法》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推进监管关口前移。三是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面向企业和消费者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力争做好三个“保护”,即保护好食品安全、保护好消费者、保护好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