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税机关在办理土地增值税过程中,强制要求提供清算鉴证报告问题,新城区局按照市局要求,高度重视,立行立办,坚决整改。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新城局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的通知》精神,强调严格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纳税人自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没有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区局要求所属各单位不得拒绝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手续。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代理检查和清理。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区局积极开展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代理的自查,重点自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严格执行《西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否有强制代理、指定代理,一旦发现漏洞,立即弥补不足,真正把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依照相关规定,加强行业监管。新城区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总局和市局提出的相关问题,坚决防止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环节强制代理、指定代理;如果返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规定处理。同时建立健全预防强制代理和指定代理长效机制,通过防控和监督,促进涉税鉴证业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