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街道及时召开由相关科室及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的专题会议,成立了街道相关职能科室、村(社区)主管处置信访安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逐级分包责任制,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及时发现,及时获取、准确掌握苗头性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建立了信访案件台帐,并实行科级领导同志分包责任制度。凡赴京到省上访案件、赴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和重信重访案件、涉法涉诉案件均由领导分包,限期结案,做到一包到底。
四是把握重点问题。把握重点,掌握动态,采取特殊措施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确实做好对遗留问题、老上访户的密切关注,对不稳定的信访老户、重点人员,落实“多人盯一人”监控措施。对煽动、策划、组织非正常上访和聚集上访的挑头人,按稳、准、狠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