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食品药监所针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桶装饮用水经营企业管理不善、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较多的问题,行政约谈长安大学渭水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全面落实。
约谈中,汉城食品药监所执法人员通报了已查实的两家桶装饮用水违法经营事实和基本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渭水校区桶装饮用水检查出的存在问题,特别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风险及隐患,一一进行排查列举,对渭水校区桶装水安全工作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一是尽快组织相关经营户,由汉城食品药监所进行桶装饮用水安全知识和食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夯实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要求长安大学渭水校区管理办公室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核进校食品经营户资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携手加强校园各类食品业态管控力度,形成合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有效落实,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