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清明节后上班工作纪律的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首先,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点名,查看有无迟到,对未参会的干部职工查看是否履行了请假手续。通过点名查看,除3名请假人员外,其余全部按时到岗。其次,传达学习区委关于清明、“五一”节假日后工作纪律的有关要求及有关精神。局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到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第三,学习5月4日《华商报》关于宝鸡市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工作纪律的案列。局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宝鸡纪委通报的5起案例为警示教材,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时时注意、事事注意,时时遵守、事事遵守,使我局的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保持良好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