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莲湖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突出查办案件,持续纠正“四风”,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深化改革聚焦主业
莲湖区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述职评议会,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22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加快“三转”工作步伐,将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50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12个,对全区各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委局机关增设纪检监察室,强化执纪问责力量。
“五位一体”工作机制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意见》,节假日期间停驶封存所有一般公务车辆。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对全区197个预算执行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进行专项检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了以情况收集报送、职能部门单项检查、牵头部门协作会商、基层单位自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等“五位一体”的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集中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12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行政警告 1人,解聘1人。
高压态势惩治腐败。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与审计、财政等单位合作,发现案件线索5个,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动,排查违纪线索3个。出台了《莲湖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实行常委包抓办案制度。核实中巡组转交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23件(次),初核线索85件,立案16件,结案11件,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4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
强化监督责任 认真履职严肃问责
莲湖区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对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治污减霾、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工作进行立项监察,加大了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政府职能部门“三乱、三难”专项整治。对全区民生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下发承接情况、跨区域行政审批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抓好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吃空饷”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38次,下发《效能督查意见书》39份,督促整改落实问题65个,有力整治庸懒散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情况。
拓宽监督渠道 强化制度严格教育
莲湖区出台了《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细化任务38项。建立街道社区工作监督委员会,委派专职社区工作监督员18名,对全区134个社区集体资金、社务公开等7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建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三级网络信箱,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利用各类外宣媒体刊发纪检监察报道30余篇,网络评论80余篇,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秦亡于奢”警示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政策与任务》专题教育报告会和“廉政文化三秦行”演出活动,近1280名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