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徐家湾食品药监所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资质、进货渠道、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购销资质档案是否健全、是否超范围经营、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购销记录与实物是否一致、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落实基本药物及其他电子数据报送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检查过程中,及时向药品经营企业反馈监督检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详细记录;对责令整改的,下一步将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徐家湾食品药监所检查药品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