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西安在西部地区率先提出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任务,作为中心城区的碑林区有决心、有信心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立即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当我市提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后,碑林立即行动。
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全区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门召开由区级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确定适合区情的创建思路,成立了区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区级领导分片包抓制度,每月区级领导深入包抓单位不少于2次,督促、检查、指导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制定下发了创建方案,以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为基础,突出重点部门任务分解,建立区级领导、部门、街办、基层监管所和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上下联动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区创建办结合碑林实际,从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等食品安全监管入手,围绕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办、应急处置、诚信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将创建指标分解为5大类34项178个指标任务,明确了创建任务的责任时限和责任单位,做到了分解到位,责任落实。
全面达标,夯实基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是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战场”。根据创建方案的要求,设立符合标准的基层食品药监所是一项硬指标。对此,全区狠抓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工作,区级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着力解决监管所“粮”不足、“兵”不够、“马”不壮的问题。目前,8个监管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设备、快检设备及办公用品均已配齐到位。在完善基层监管所硬件建设的同时,该区通过内部调剂、区内定向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形式,按照常驻人口的万分之三比例配备监管人员,目前已经到位81%,在4月中旬人员将全部到位。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日常监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区域的食品安全状况,为此区食品监管部门坚持突出以旅游景点周边、商业集中区域为重点巡查部位,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承办大型宴席、年夜饭、婚宴等大中型餐饮企业为重点监管单位,以小商店、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凉拌菜、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料、盒饭、餐饮具为重点抽验品种,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为重点监控时段,开展多层次、多专项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267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00余户次,抽样送检样品68批次,抽检合格率100%,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3户,有力地净化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突出食品全程监管的工作模式
创建活动开展伊始,碑林区就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做到食品领域全程监管,全员参与,才能全面实现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因此他们提出了“行业监管、企业自律、全民共创”的创建口号,突出全民参,齐抓共管。以创建为引领,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碑林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标尺和度量,让全区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食品生产企业明确主体责任。为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部门与辖区所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法规进行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流通环节严格索证索票。针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特点,全区进一步加强索证索票制度,明确要求食品流通经营户必须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严格做到“进货渠道正规,货品质量合格,资质证明齐全”。目前正在制定落实流通企业自律等制度,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落实兼职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安排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督促过期食品下架承诺制,采取质量先行负责等方式,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
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诚信服务。针对碑林辖区餐饮户众多,特别是“小餐饮”集中的特点,碑林区从2014年开始对全区“小餐饮”进行了分时段分区域改造提升工作,对条件不达标的“小餐饮”户进行重点整改,对取得许可证的经营户做好查漏补缺,对整改到位的小餐饮继续加强监督,在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作用。为提升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区上印制了《碑林区小餐饮改造提升承诺书》,与小餐饮户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既明确了小餐饮店的经营规范,又有利于群众的监督。截至目前,该区共改造提升“小餐饮”2122户次,已达标2079户,责令整改388户,依法取缔“小餐饮”9户,行政处罚259户,检查累计出动人员2478人次。
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
围绕“全民参与,共同行动”这一创建思路,碑林区将创建宣传工作进行分解,重点突出碑林院校众多、社区人员密集、餐饮单位集中的特点,丰富宣传载体,以活动促提升,以活动带氛围。
区创建办紧扣时间节点,针对春节期间节日食品购销两旺、餐饮消费和旅游消费进入高峰时段的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信息、发放温馨提示等方式,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创建工作热情和群众满意度。
区食品药监局为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创建的知晓率,推进社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印发宣传册、《致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和《用餐温馨提示牌》共12000余份,通过这项工作,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创建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同时,为了丰富宣传形式,从利于组织宣传学习的角度出发,碑林区制作拍摄完成了《撑起人民健康的保护伞》宣传教育片,并制作光碟1000张,赠送碑林辖区各类学校、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科普宣传,提高市民群众食品安全防患意识,此宣传片还被选为科普片在全市干部网络教育网上播放,供全市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在加强监管方面,区食品药监局还与街办、社区协管员建立了创建工作QQ群、微信群进行工作联动,创办了食品药品宣传小报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并利用LED屏为媒介,向办事群众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区民政局与辖区内助餐点及老年公寓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辖区内助餐点及老年公寓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工商碑林分局与区食品药监局完善食品广告监管机制,监督指导大众传播媒介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严把食品广告发布关,强化广告监测检查,严查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区教育局与区食品药监局正在各学校和幼托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是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校报、网站等方式开设食品安全宣传栏;二是开展与食品安全相关主题的全校性活动,如食品安全小报评比、食品安全征文活动等;三是继续开展“致家长一封信”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扩大创建工作宣传效果。
区卫生局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定西安市第一医院为碑林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并协调西安市第一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对接,各项工作陆续启动。
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校园周边登记备案的小饭桌进行公示,利用多途径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登记备案的小饭桌,全力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全面实现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引导消费者进店之前合理选择,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创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方便市民群众全面参与创建活动,碑林区继续在辖区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即在碑林辖区内就餐,所有持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均在门店醒目位置贴有卡通脸标志。(绿色笑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优秀;黄色微笑表示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红色平脸表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此做法得到了市级相关部门的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推广。
目前,全区100个社区的10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也已经配备到位,社区居民遇到任何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均可与本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员联系,就近进行反映、投诉举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合法的解决。
碑林区食品安全相关监管机构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如下:
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开通西巷7号 电话:87522114
南院门监管所
地址:湘子庙南院门街办内三楼 电话:87211108
张家村监管所
地址:邮电北巷1号张家村街办 电话:88404717
长安路监管所
地址:长安南路省体育场网球中心 电话:89641182
文艺路监管所
地址:友谊路天伦盛世2号楼2601室 电话:85463113
太乙路监管所
地址:标新街13号 电话:89532838
东关南监管所
地址:东关南街169号东关南街办409 电话:82480250
长乐坊监管所
地址:乐坊136号(北火巷南口)电话:82481633
柏树林监管所
地址: 和平路108号嘉腾大厦G座10层 电话:87373223。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政府公信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碑林作为西安中心城区,创建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但是碑林区有决心、有能力在“全民参与,共同行动”的创建思路指引下,通过扎实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通讯员 高珊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碑林在行动(2015年3月27日《西安日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