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供电临潼公司扎实开展“保护电力设施 人人有责”宣传月主题活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临潼区广大人民群众爱电、护电意识。
宣传当天,气温较低,供电临潼公司组织生产、农电、营销、农网管理干部和城区供电所工作人员等10余人在临潼车站路城区供电所门前设置宣传点。工作人员早早地来到宣传点前摆开桌椅,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展牌依次排开,高音喇叭不停地播放着《电力法》、《陕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法》和《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电网工程建设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远离高压线珍爱生命》、《爱电护电 共建和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同时,在城乡主干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在乡村偏僻路段醒目处涂刷了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利用乡镇逢会人员比较集中的特点,抓住时机进行宣传。利用5辆宣传车在乡镇流动宣传《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教育广大居民群众放风筝要远离杆塔和电线,防止风筝挂在电力线路上,危及线路和人身安全,并在醒目处竖立“广大居民朋友不要在电线附近放风筝、不要到电气设备附近玩耍、不要攀爬电杆、铁塔、变压器”等警示牌,提醒广大市民爱护电力设施,珍惜人身安全,营造供用电和谐环境。
该单位还通过临潼区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进行电力设施保护宣传;重点宣传“禁止在电力设备及电力线路附近钓鱼”、“严禁在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放风筝”、“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进行焚烧活动”的宣传通告;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宣传效应,在全区形成自觉保护电力设施意识的合力。
期间,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群众解惑释疑,为过往居民群众发放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各类宣传资料和印有国家电网公司环保购物袋等资料1.2万余份。使电力设施保护活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人民的“电是商品”、“窃电就是犯罪”、“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等法律法规和意识。还在街办、乡镇、村组设立了保护电力设施联络点,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营造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和爱电护电的强大声势,形成群防群治,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