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对2014年度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上下联动检查的通知》(市财函〔2015〕154号),县财政局及时组建机构,印发检查通知,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出了检查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为确保此项检查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3月16日,县财政局检查组进驻县教育局,与计财科、蛋奶办负责人就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事项、目标任务召开座谈会,经初步了解,2014年,蓝田县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共涉及中小学校255所、教学点71个,惠及中小学生49594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分三种形式用于学生:一是食堂供餐,补贴学生灶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二是课间加餐,发放牛奶、鸡蛋、面包等;三是食堂供餐和课间加餐两种形式并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逐项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