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厅关于《西安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未央区卫生局率先开展工作,积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经卫生局党委研究,
2015
年
2
月
13
日,未央区卫生局在辛家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议室,与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王浩公、陕西赛达律师事务所王庆全、陕西鸿辰律师事务所赵平哲
3
名律师签订《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局聘请法律顾问协议》,正式聘请
3
位律师为未央区卫生系统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为未央卫生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建议;起草、修改或者审查卫生局对外签署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未央区卫生系统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为未央区卫生系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代理各类诉讼、仲裁和复议案件等。
聘请法律顾问,对于全局规范权力运行、提前化解法律风险、增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