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朱彤副县长召开县爱卫办及22个镇负责同志参加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会议下发了《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蓝田县农村保洁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对近期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朱彤副县长指出,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一系列管理办法的制定,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惠及全县59万余农村人口,确保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村道有人扫、垃圾有处倒、卫生有人管、资金有保障”目标的实现。
朱彤副县长要求,一是各镇要严格按照农村环境卫生一系列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文件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各镇要合理选址,找好垃圾填埋点,尽快解决垃圾何处去的问题;三是要做好农村保洁员选聘工作,严格奖惩,规范管理;四是各镇按照近期环境卫生检查通报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逐条进行整治;元旦之后,县爱卫办再次组织巡查组进行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