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卫生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完善区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工作,莲湖区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为基层医疗机构新增配送企业至5家,分别为: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陕西怡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西安医药有限公司及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中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2日上午,在莲湖区卫生局举行了莲湖区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配送合同签约仪式,区卫生局副局长王向东、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7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5家配送企业代表等人参加了会议。会上,5家配送企业分别作了配送承诺,莲湖区医疗机构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双方签订了医药配送合同和廉洁购销承诺书。
最后,王向东副局长对莲湖区药品“三统一”下一步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本次配送调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在“三统一”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巩固好前期药品“三统一”工作成效。二是要切实履行合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时配送,做好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之间的衔接,确保配送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及时沟通。妥善解决好药品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把莲湖区的药品“三统一”工作抓好、做实,共同做好药品配送工作,共同为辖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