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普通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进程,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偏低问题也随之解决。但是,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等其他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与地方政府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相比,总体水平偏低的现象依然存在。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按照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当前的退休金标准来重新确定。
区人社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与陕西缝纫机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联系,按政策对退休教师进行待遇套改。截止目前,全面完成了临潼区2014年度新增退休教师的待遇核准工作。
(区人社局 张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