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建设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体系,2014年高陵县将“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共计投入资金146.75万元,完成10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节能户7户,一般贫困户93户。
高陵县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取三项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一是严把对象审核关。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部门审批、财政拨款”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并经村、乡、县三级公示后才确定的。全县农户危房资料建档实行一户一表纸质档案。
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财政将补助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卡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农村危改政策的步骤和要求,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