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暨医院警务室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院安保工作,预防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医患纠纷,在区综治办积极协调下,我局与区公安、司法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建设任务:一是成立了区医调委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在区卫校,办公室配备了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用品。在司法和卫生系统确定两名专职工作人员现场办公,抽调司法系统及卫生系统内、外、妇、儿、影像等专业副主任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组成医调委专家库,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二是区级三所公立医院(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完成警务室建设。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各院按照标准化警务室建设标准进行房屋选址、布局、装修,配置了电脑、显示器、警用器械等相关办公用品,网线、电子监控等布设到位。规范了相关制度,配备了安保队伍,安排24小时值班。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完成医调委及医院警务室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