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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四小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2014-10-27 10:22  兵马俑在线

碑林区食品药监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以“四小”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和主要辐射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四小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切实摸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依职责强化对“四小”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四小”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二是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针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将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四小”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针对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将食品标签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

四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大对背街小巷、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的食品以及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切实加强对小作坊、集贸市场、集体用餐、学校食堂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通过市场整治和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符合碑林实际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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