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点管理。将当前正在拆迁、出土的建筑工地作为重点关注和盯防对象,安排工地容貌监督员及时跟进,加强24小时监督检查;
二是定人负责。实行责任包抓制,定员定岗,专人负责,对全县所有工地定期与不定期实施检查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要求整改,确保问题不过夜;
三是定期整治。发挥高陵县渣土车整治领导小组职能,牵头组织环保、建设、城管、公安、交通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专项查行动,以蹲点守候、车辆跟踪、设点检查等手段,对违规拉运车辆严查严管,上限处罚,狠刹违规清运现象。
四是定性管理。要求工地必须签订《建筑渣土准运承包书》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聘请专业清运司机进行清运,清运渣土时必须事先报告,过程监管,事后负责,规定清运时间、路线、速度,密闭运输,做到不乱挖乱倒,不高尖装载,不抛洒遗漏。(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