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陵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按照《西安市集中清理民教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市打非发〔2014〕1号)要求,10月中旬,高陵县迅速开展民办院校等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民办院校等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高陵县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高陵县民办院校等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14]95号),在重点开展民办院校风险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县职业培训机构、投资担保公司、专业合作社、养老院、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机构的全面排查工作也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
二是广泛宣传。各镇街(管委会)、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各自的宣传及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专题会议、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非法集资风险的宣传和监督工作;县金融办协调相关部门在县级刊物发表连载文章2篇、在政府网站刊登宣传口号1条、在泾渭苑社区进行现场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展社区知识讲堂1次,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教育和警示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全面排查。根据方案要求,县教育局对全县70家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专项排查,其中小学3家、幼儿园52家、培训机构15家;县人社局对全县3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排查,均未出现非法集资情况。
同时,县民政局对全县5家养老机构进行排查;县农林局对全县116家专业合作社进行排查;县住建局对全县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排查;县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调查含有“投资”、“担保”及第三方理财机构49户次;县市容园林局组织人员对全县户外广告及各种散发的宣传传单进行排查清理,检查电子屏27个、户外广告34处;县文体广电局组织执法队对全县打印复印经营户30余家、网吧37家,报刊亭1家进行了专项排查。发改、商业、经贸等部门也纷纷开展了各自领域内的排查工作,未出现非法集资情况。
通过此次民办院校等机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了非法集资活动。下一步,高陵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还会按照县政府要求,根据各自分工,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维持县域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