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桥司法所创新对矫正对象社会管理方式,采取参与社区劳动、社会管理,树立自信的模式,组织辖区内的9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体公益劳动。通过社会劳动重新认识社会,认识人生,树立自觉改造、自我改造的信心。
劳动结束后,矫正对象普遍感受到公益劳动的意义和收获,表示今后一定要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用劳动和辛勤的汗水洗涤过去的污垢,努力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益的人,真诚回报社会和政府的关怀。
相桥司法所把参加公益劳动、参与社会管理与月集中学习、思想汇报等矫正措施紧紧的结合起来,多种形式重塑特殊人群的心理,更好的以肯定自己的方式鼓起他们生活、工作的信心和加强自我管理、自谋出路的勇气。为了不影响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前数日联系矫正对象,并确定好劳动时间,在劳动中和他们轻松的交谈,打开心灵,畅快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目前的生活状况。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寓教寓宣,积极宣传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和行为规范等,以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让他们卸下包袱,努力工作,把自己改造成对社会有利,对家庭有用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