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2014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碑林区按照《西安市2014—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创森”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城市景观品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顺利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实基础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森”工作,坚持把园林绿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区政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创森工作,审议并通过了《2014-2016年碑林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在创森工作上不断加大投入,给予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今年区财政专项预算700万元用于“创森”建设资金,为“创森”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宣传,创新载体,营造氛围
一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了“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比”、“一缕清晨,低碳环保”志愿公益活动、“3.12”植树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创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城区群众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二是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为重点,通过印发知识手册、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宣传专栏、拍摄专题宣传片等形式,组织动员鼓励辖区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森”活动,不断提高“创森”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以媒体宣传为载体,及时准确刊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动态,并在粉巷、三学街分别设立两块大型LED电子屏定期播放碑林区“创森”成果图像,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碑林区把“创森”工作作为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气力加快推进。一是将今年承担的新建绿化广场、立体绿化、道路绿化、新增绿地4个方面的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二是结合辖区实际,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驻地单位,按照“因势造绿、见缝插绿”的原则对有条件的建筑物进行绿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创森”活动的成果。三是主动加强养护管理,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准”的“四定”责任制,强化对现有绿地和新增绿地的养护,及时补栽损坏枯死树苗,最大限度地减少、消除缺株断垄现象,努力提高全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水平。四是在全力推进“创森”各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照创建标准全面细致地收集整理各类建设方案、图纸、月报、照片等档案资料,为“创森” 检查验收做好资料支撑。
二、2014年创森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碑林区“创森”的任务是:新建绿化广场8个;新增立体绿化16处,面积10000平方米;道路绿化3条;新增绿化面积7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各项任务进展顺利:
(一)8个绿化广场的建设任务。已经建成3处,分别是仁义村路丁字路口、太乙路西南角绿化广场、南门外城堡酒店北门。剩余五道十字东南角、长乐坊中段三中旁、朱雀路市国税局门前、乐南路南口路西、长兴路中段路南等5处正在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16处立体绿化任务。已经建成10处,总面积为9354平方米,分别是:测绘局6处4554平方米、南苑广场1处2900平方米、新旅城2处1200平方米、太白路建材市场1处700平方米。剩余东关南街社区服务中心、仁厚庄北路东侧公厕等6处正在进行施工。
(三)3条道路绿化改造任务。已确定对文艺北路、朱雀大街、粉巷进行提升改造,已办理完招投标手续,即将动工。
(四)新增绿化面积7万平方米。目前已经完成新增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71.4%。
除以上工作外,碑林区还完成了1个园林式单位、2个园林式居住区创建任务,并在4个小广场进行增设便民设施,分别为老市委门前、白云路、太乙路立交东南角广场、省图门前广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工作举措,下大气力推进“创森”工作开展。一是继续加大绿化投资,全力打造独具碑林特色的城市绿化“精品工程”。让每一块绿地都成为人民群众品位生活、享受自然的精美佳作,从功能上、品位上、效果上全面提升公共绿地的实用性和观赏性。二是继续加强与辖区内的驻地单位的沟通交流,加强对驻地单位的绿化技术支持和保障,动员引导驻地单位加大对立体绿化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立体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全区隔车绿化带和绿化小广场管护工作,彻底消除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等现象,杜绝隔车带、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提升辖区园林绿化管护水平。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