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高陵县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字〔2014〕60号)、县卫生局等九部门关于《高陵县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卫政字〔2014〕53号)、县综治办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高司发〔2014〕2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高陵县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保障医患纠纷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9月10日下午,司法局与卫生局联合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会,医调委全体人员及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启动会上,县卫生局副局长张耀深入阐述了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意义,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县司法局纪委书记赵枫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司法、卫生部门要切实抓好的几项关系全局、涉及医患双方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县司法局局长任新宽做重要讲话并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协作机制建设,实现部门联动;三是进一步健全医患纠纷预防机制,防患于未然;四是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调委会公信力建设,提高工作实效;五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通告》精神,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