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市招标办下发了《关于实行招投标监管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9月2日区建住局收到《通知》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排区招标办及相关单位于9月5日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结合“临潼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会议”重要内容,强调了监管工作要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潼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维护公开透明、有序竞争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环境,区招标办决定从9月10日起,协同市招标办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对依法履职、监管到位的监管人员予以表扬,对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等问题的监管人员予以批评,以此督促区招标办监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提高临潼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行业的整体形象。